安全隐患大 流动游乐设施不能成监管盲区
“正规游乐场还难以避免事故呢,而这儿的游乐设施全是无证经营,设备也都是正规游乐场淘汰的旧货,万一……”2月4日上午,尉氏县的张先生来到位于县城以北的“万汇龙新春大庙会”现场,看到正在运转的载人飞机,不禁摇了摇头。大河报记者注意到,所有的游乐设施都直接安放在裸露的土地上,不少设施的轨道、立柱、座椅等部位都锈迹斑斑,周围并没有明显的安全标志。 2月3日下午,重庆丰都朝华文化公园游乐场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。当时正在进行中的“遨游太空”游乐项目,其中一条安全带突然断裂,该座位上的一名女孩子被甩向高空,然后落下来砸到了护栏上,因抢救无效身亡。新春佳节带来的喜悦尚未散去,悲剧的发生令人猝不及防,由此也再次为公众敲响了游乐设施的安全警钟。
近年来,大型娱乐设施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,其中,固然不乏大型主题乐园,但更多的还是一些临时性游乐设施。随着公众休闲消费水平不断提高,不仅主题游乐园越来越多,一些大型游乐设施也渐渐以临时安装的形式出现在乡镇农村,尤以“庙会”“赶集”时最为热闹。问题是,此类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大多没有相关经营证照,更有甚者购买游乐园淘汰的老旧设备“打游击”,在给公众带去欢乐的同时,也埋下了巨大的风险。
作为国家质监部门认定的八类特种设备之一,大型游乐设施不仅有生产制造和安装维护的专业门槛,而且对保养维护有一定的技术和资金要求,而这些恰恰是最容易被“打游击”者所忽略的。因为居无定所,那些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”的游乐设施,往往会加大监管部门的管理难度。按照相关规定,大型游乐设施必须办理特种设备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等前置许可审批手续,但流动经营者大多采取逃避态度。更为重要的问题是,由于缺乏具体罚则,此类行为的违法成本过于轻微。
另外值得一提的是,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规定,质监部门监管的游乐设施是大型游乐设施,而一些小型游乐设施并不属于特种设备,因此其运营不在质监部门的监管范围内。“小型”并不代表安全,蹦蹦床、小火车、摇摇车之类小型娱乐设施针对的是未成年人,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,而在流动游乐设施中,此类娱乐设施因投资小、见效快往往占据了相当比例。在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监管的同时,有必要针对小型游乐设施建制立规,不能放任其在管理空洞中养痈成患。
游乐设施“打游击”,监管不能坐视不理,只有确保规范经营与依法管理,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安全。